文人与民间属于不同的阶层,其审美和追求亦大异其趣。民间追求的是一种质朴,游戏、娱乐,文人则不然。中国戏曲的本质是一种民间艺术,由元到明清,戏曲由原来的不被接受到被接受,由原来的边缘到成为主流,经历了这么一个过程,在走向主流地位的过程中,戏曲的一种民间本质在被改变、有改变的一面,也有让中国戏曲本质走向更为成熟的一面。这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在文人介入戏曲以后,他是以一种文学的眼光、文学的角度来对待和审视戏曲,不论创作也好,批评、研究也好,都打上了这种文人文学化色彩。这在创作领域表现得非常明显,明清传奇、大量的昆曲都是由文人创作,有很强的文学性质,大量的作品搬上昆曲和戏曲舞台,>还有很多作品完全成为一种案头之作,一些作者创作之初的宗旨也不是要把它搬上舞台,而是作为自己心怀和思想感情的一种抒发,就像写诗、写散文一样来从事戏曲创作。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从批评方面来看,因为人是用一种文学的眼光来看戏曲,而民间戏曲恰恰在文学性方面是不讲究的,它重视的是舞台呈现,不是文本。。很多民间戏曲,没有剧本或者只条纲,或者是串头戏,即便有的是有一些比较完整的剧本,但是这些剧本的文学性也是下里巴人的。所以能够明白为什么明清时候有很多戏曲理论家、批评家,他们自己喜欢戏曲,从事戏曲的创作,也从事戏曲的研究、批评,但是对民间戏曲却大加挞伐。比如吕天成和祁彪佳,是明代两位非常著名的戏曲理论家,也从事创作,但在评价民间戏曲创作时毫不客气,不只是批评,甚至认为它“陋恶不堪”,完全加以否定。即使汤显祖这样伟大的思想家、戏剧家,他对弋阳腔、民间戏曲所采取的态度也和吕天成和祁彪佳一样是非常否定的。他们的审美标准的着眼点:一个是内容教化,一个是文学性。吕天成和祁彪佳这样的文人对民间创作毫不客气,但是对高则诚的《琵琶记》这样的文人作品,则是非常肯定的。主要有两个角度:一是《琵琶记》“有关风化”,宣扬了“子孝共妻贤”这样一种道德伦理;二是《琵琶记》所能达到的文学性和文学成就,将之列为“神品”,认为“化工之肖物无心,大冶之铸金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