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行主体
所谓发行主体就是从事电视剧发行工作的主要机构。目前,对于大多数电视剧发行公司来说,发行自行生产的电视剧和代理发行别人生产的电视剧都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有自身条件限制的生产机构来说,一般采用卖断的方式委托给专门的电视剧发行公司进行发行。
2、 发行方式
直接的人员发行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另外,组织电视剧的看片会也是比较常用的方式。
3、 两次发行
以第一次发行为市场主体,第一次发行主要是社会制片公司向中央电视台或省会台供片,对于社会制片公司而言,第一次发行就完成了全部收益。第二次发行则是省级台、省会台向下游的城市电视台供片,将其已经购买的播映权进行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