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的版权 剧本的权益
目前国内有很多电视剧制作单位。这些机构经常收到大量的剧本或剧本创意,如果这些收到的剧本比较成熟,制作单位就会与编剧签订购买合同(这里也有一次性买断和购买使用期限两种情况) ,然后邀请编剧对剧本进行修改,甚至请其他人来对剧 本进行修 改润色。对于收到的一些剧本创意,制片方经过自己对市场的把握与预测 ,一旦确定其可行性,同样会给创意者支付一定的资金,甚至与其签订聘请编剧合同,让其进行剧本的创作,当然也有可能仅仅只是买下这个创意而请其他人来进行剧本的创作工作。不管怎样,在这个时候,制片方、编剧应该注意到自己的一些权益与义务。这一切将详尽地体现在编剧聘请的协议书上。
编剧聘请协议书与其他劳务合同书在格式上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不外乎:签约双方、聘请内容、薪水支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与赔偿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