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戏曲的重视和“戏曲中国”理论的倡导,宣告了在国势危急、民智未开的中国,鼓吹“小说中国”理论之虚妄,正如陈独秀在《论戏曲》中的分析:“现今国势危急,内地风气不开,慨时之士,遂创学校,然教人少而功缓。编小说,开报馆,然不能开通不识字人,益亦罕矣。惟戏曲改良,则可感动全社会,虽聋得见,虽盲可闻,诚改良社会之不二法门也。”然而以“戏曲”为“工具”来改良社会人心风俗,首先必须实现“工具”自身的改良与革新。陈独秀主张多编演有益“风化”的“英雄”剧、表演上吸取“西法”,内容上去“淫”、“神”、“名利”。蒋观云的《中国之演剧界》则强调戏曲的悲剧精神,主张以莎士比亚的悲剧为戏剧改良的方向。天谬生的《剧场之教育》(1908)则提出利用“剧场”的这种“绘声写影”功能来.写“时事”剧,以激发国民爱国意识和国家思想,主张突出“剧场”教育功能:“昔者法之败于德也,法人设剧场于巴黎,演德兵入都时之惨状,观者感泣,而法以复兴。美之与英战也,摄英人暴状于影戏,随到传观,而美以独立。演剧之效如此。”“剧场”以“影像”见长,较之“小说”类印刷艺术,在民众文化程度较低的中国中层社会相对而言受众更广。欲在民众中普及“国家思想”,“剧场”教育的“效力”远胜“教育机构”所实施的“教育”,要使人人有国家思想,“舍戏剧未由”,戏剧可以成为“学校之补助品”。无名氏在《论戏剧弹词之有关于地方自治》(《新世界小说社报》,第5期)更断言:戏曲的自身的“进退”直接决定了地方风俗的“进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