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菲斯的早期创作(1908年一1912年),以平均每星期两部影片的速度,为比沃格拉夫公司共拍摄了近450部10分钟以内的短片。拍摄短片虽然限制着格里菲斯才能的发挥,但却培养了他在很短的篇幅内进行叙事的能力。格里菲斯喜爱文学、擅长情节剧。
他的大部分短片取自于小说、诗歌及戏剧作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题材、样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的善与恶:1909年的《孤独的别墅》和1911年的《隆台尔报务员》等影片中,都是以追逐片的形式,描写了非理性的邪恶势力在向善良天真的人们进攻时,如何得到闻讯赶来的拯救者的英勇回击。2、家庭喜剧:1908年的《琼斯先生有个脾局》和1910年的《酒鬼的改造》等影片中,丈夫总是些酗酒、玩牌、追求女人,而妻子又总是富有道德精神、有节制的等待浪子回头。影片以喜剧的形式嘲笑了夫妻之间的冲突。3、社会贫富悬殊的冲突:1909年的《小麦囤积商》和《猪巷火枪手》等—影片,又是以社会剧的形式,表现了贫民窟和腐化阶层不同的社会道德以及不合理的阶级关系。当然,还有《穷巷剑窖》那样的警匪片,还有《大屠杀》那样的战争片等等。
在这些短片中,格里菲斯与鲍特形成了很大的区别。早在1912年,就曾有一份统计资料表明,当时的短片(单本)镜头总数通常为ll一46个,而格里菲斯竟用多达60一100个镜头来进行表现。格里菲斯较鲍特更为成熟地意识到:在电影中“一个‘场面’的实质不仅涉及到表演者和物体在空间中的安排,而且也涉及到各个镜头在时间上的安排。鲍特是在不同的场面之间交叉剪辑,而格里菲斯却开始在场面之内进行大量的切换,直接把戏剧性空间解构,然后重新加以组合以适应观众的思维与情感的参与”。在鲍特那里,场面、段落、镜头是一回事,起着推进叙事的作用。而在格里菲斯这里,场面或段落分别由若干个镜头组成,场面或段落不仅是剧情的连接,而且是作为一种视觉观念在起作用,格里菲斯与鲍特的另一个不同也是极为重要的方面,则是鲍特注重情节的发展,注重外部动作的形式表现。而格里菲斯十分注重动作的情感因素,强调影片情感价值的表现,因此,使影片的叙事显得更为复杂。这是格里菲斯被称之为艺术家,其影片被称之为艺术作品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