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认为,戏曲延续诗词的缘情,而蔓衍于叙事。从《诗经》到后来的词,大都是“抒写性灵,缘情绮靡”,而不是主理尚用或者言志的。用陆机的缘情说释诗,颇可玩味。事实上,这种诗学思想在《总目》许多地方都有表露。比如《梁园寓稿揚》提要说王翰“自抒性情,无元夕人铱纤之习”,《乐轩集》提要谓陈藻“集中所载诸体诗,颇§涉粗率,而真朴之处实能自抒性情”,《文章正宗》提要对真德秀选诗“主于论理而不论文”颇不以为然,认为他“不近人情”,“不得诗人之趣”等等。
肯定了诗词的“性灵”、“缘情”,也就从根本上持了戏曲的“描摹情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