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作为一门制作成本、消费成本都居高不下的艺术,其在城市发展的瓶颈一是剧场,二是资金,如果说流动演出方式使剧场的问题还显得不不那么严重的话,资金则成为决定一部作品成败,或者说一个城市戏剧发展的最大问题了。长期以来,国营戏剧院团由国家拨款,民营戏剧院团则由民间资本赞助,或为企业高级定制成为戏剧获取资助的主要模式,而今,这一模式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打破了。在2015年,北京市政府的文化扶持资金首次对民营剧院团开放,开了时代风气之先。
2015年,在公共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文化局共同决定在尋年的事业经费中安排2000万元资金,连续5年将达到1亿元的资金,用于扶持能够代表北京舞台艺术创作水平的优秀剧(节)目,用于推动北京市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2015年6月30日,北京市文化局发布了《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定额补助、定向使用等原则。
据了解,专项扶持资金由创作扶持资金、奖励扶持资金、项目管理资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创作扶持资金将按照剧(节)目设计制作生产相关费用的35%计算,每部不超过80万元;本次扶持资金35%仅仅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后续的奖励办法也一并出炉,即扶持资金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在国家级评奖中获得重要奖项的剧(节)目。此外,每年还有3部公演1年内取得良好业绩的剧(节)目在得到专家委员会首肯后获得以奖代补的数额为每部100万元的政府财政资助。
此次扶持计划的一大亮点,在于首次面向全社会不同所有制的艺术创作与生产单位开放,扶持范围不再局限于北京市属院团。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都可以公平地享受到政策的扶持和优惠。这一办法将最大限度地有效使用公共财政资金,引导具备各不同所有制的艺术创作生产单位共同为繁荣首都的文艺舞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