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艺术的创新、发展,不同于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笔者曾经多次和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于平教授深入探讨关于当前中国戏曲艺术创新、发展的诸多问题,有个例子是,文化部分管艺术生产的陈晓光副部长曾在多次和时任部长的孙家正对,笑谈近几年来,我们做部长的现在几乎成了“救护队长”了,今天抢救个文化,明天抢救那种艺术。其实这是实话,也是目前社会的实情。文化、艺术形式种类的多样性,相似于生物物种的多样性;从宏观来看,所有的物种都在不断地生发、更新和代谢。今天的现实,也就是明天的历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的中国昆曲艺术不仅是我们的骄傲,更是世界的瑰宝。前几年,中国的昆曲成功申遗,它至少拥有着600年的发展历史;而京剧也要在昆曲之后走上申遗之路,可是徽班进京至今仅仅才有200多年的历史;而欧洲的古典芭蕾于1581年诞生在法国巴黎小波旁宫正厅里,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但是它却始终没有提出过申遗的问题。可是就在诸如南京的盐水鸭们都在纷纷“申遗”的时候,中国画、油画,等等,却都始终没有“申遗”。姑且不论宏观的“国粹”京剧艺术如何确定“非遗”“传人”的技术性问题,仅就对于艺术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现实而言,“申遗”成功,也并不一定都是好事情,也未必就会“有钱”花。笔者在2016年第5期《艺术百家》所发表的一篇文章的按语中曾经写道,作为2008年被列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浙江杭州睦剧,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三起三落,几经兴衰,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的30年时间里,可以说是既无政策支持,又无组织引导,更谈不上创新发展,纵观其保护发展过程,我们良府主管部门没有能够构建起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的坚实、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因为在很多项目被列入“非遗”名录之后,便感觉进了“保险箱”,过早“结壳”,不再敢冒风险、创新发展;有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在将文化项目列入“名录”之后,也便高高挂起、置之不理,既无政策支持又缺乏组织引导,就好像家门口挂上厂“状元及第”的牌匾,可后续“非遗”项目的保护、发展、延续却又无暇顾及,或者简单地把“非遗”项目与旅游开牙发等经济项目挂钩,开始让文化为经济“唱戏”,推卸促使古老的中华传统艺术精神传承发展、发扬光大的历史责任;这些做法,同样都是非常危险的。这两种做法,一是急功近利、不着眼发展、抛弃创新,二是被动应付、经济诱惑导致功利主义盛行,文化品格、艺术精神被现实利益收编,汇入“拜金主义”暗流,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其实,让某种文化项目进入“非遗”名录,是因为已经对它们的发展状况亮出了“黄牌”,虽说不是一种“耻辱”,但起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求“弥补”、“挽回”了;同时有些项目尚有无限活力,甚至处于机械化大生产的“产业化”规模经营阶段,却也积极要求“被列人”,这里出名”、“赢利”的急功近利思想显而易见。在文化精神被经济利益“挟持”、“收编”的危险之外,文化艺术自身创新发展的问题尤其突出。其实,人类的艺术创作之所以脫俗,之所以给人以义灵感,之所以拥有无穷的魅力,就在于艺术自诞生那天起就是一种活态的文化(作为艺术创作的阶段性呈现的艺术品可以成为文物,艺术本身决不是文物),一种可以引领社会、超越当前的欢化,一种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是一种拥有不间断地自组织演化更新能力的文化形式。历史的发展说明,如果一切从一开始就都是一成不变的,也就不会有“流丽悠远,止三腔之"的水磨腔的形成和存在了;同样,20世纪50年代“一出戏救活了一个剧种”的《十五贯》,也不是几百年前固定不变的传统昆曲样式了。艺术的创新发展,需要政策支持和组织引导,需要保护、延续传统精华,同时,我们更要警惕的是,防止保护、申遗的表象掩盖以致促发了阻碍艺术创新发展的内在惰性。我们当代的文化工作者和艺术创作者,就是要用创新的努力承担起促使古老的中华传统艺术精神传承发展、发扬光大的历史责任。#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