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时期的武汉国民政府对楚剧秉持大加肯定的态度,一度提高了楚剧的地位,这成为许可证管理实施的一个重要的舆论因素。从1926年到1927年,楚剧由于其“平民性”契合了武汉国民政府“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短暂的得到合法地位。时任武汉中央人民俱乐部主任的李之龙撰文《为什么要提倡楚剧》,将楚剧定性为“平民的艺术”、“民间的文学”,赞誉其堪比《红楼梦》。李之龙亲自改编的楚剧《小尼姑思凡》也在中央人民俱乐部血花世界演出。这种言论和思想对后来楚剧界和汉口市党部、市政府都产生了影响。楚剧活动家陶古鹏在《楚剧概言》中将楚剧视为“社会教育”之一种:“楚剧是民权的,合理的,合于社会教育的。”汉口市政府在公文中指出:“(楚剧)曩在前清时代即已悬为禁例,民国成立以还继续禁止,未尝稍驰,至革命军到达武汉时,狡黠者流,以改进花鼓戏相号召,变换名称,希图取巧,所谓楚剧平剧,遂得流行于武汉……”由此可见,武汉国民政府关于楚剧的地位提高的言论使得旧时惯用的、以“诲淫诲盗”的恶名来禁止演出的做法已经“名不正而言不顺”。
另一方面,20世纪20年代在汉口屡遭禁止的楚剧,因在汉口普通市民间受到极大欢迎而快速发展,这也迫使当局必须实施新的管理方法。1929年《新汉口》杂志第二卷“社会”栏的《取缔花鼓戏》一文说:“楚剧自能迁移内地(指租界外的地方)公开表演之后……不数月之间,由数十之演员增加至二百许,由一二家戏院,增加至十许家了,而又家家利市三倍,好像还有蔓延的可能。”如此红火,以致“现在楚剧的地位,日见澎湃,居然可以和平、汉剧分庭抗礼了。”商业演出日益兴盛,演艺队伍不断壮大,使得当局认识到如果对楚剧依然横加禁止,而不能妥善管理,既不符合客观情势,也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当时的官方文件对此即有客观的分析:“我们知道演唱花鼓戏的伶人,大都是没有恒产的,那末一旦失业,生浪活上就要起了恐慌,如不急谋救济,使一般失业伶人。不只是剥蚀社会的利益,而养成有相当技能的人才,以从事于生产的工作,这才是万全之计。”
此外,其他省党部的具体实践为湖北省党部和武汉市党部提供了经验借鉴。“四一二”政变后,国民党广西省党部设立“南宁戏剧审查委员会”并公布《取缔戏剧规则》,提出许可证管理的措施。作为20世纪20年代革命风暴中心之一的武汉,急需合适的政策措施来妥善管理戏剧,尤其是管理“诲淫诲盗”的楚剧。广西省党部的做法正好为满足这一需要提供了范例,因此,汉口市党部和政府从1928年起开始逐步实施并完善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