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贝娄(1915~2005),美国作家。1915年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在蒙特利尔度过童年。1924 年,举家迁至美国芝加哥。父亲是从俄国移居来的犹大商人,贝娄是家中四个孩子中最年幼的一个。1933年,贝娄考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转入伊利诺斯州埃文斯顿的西北大学,获得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同年,赴麦迪威的威斯康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自1938年以来,除当过编辑和记者,并于二次大战期间在海上短期服过役外,他长期在芝加哥等几所大学执教。
贝娄的第一部小说,《晃来晃去的人》,于1944年发表,紧接着《受害者》在1947年横空出世,在欧洲都引起了巨大反响。然而,在《奥吉·玛琪历险记》里,他试着去描绘在大萧条期间芝加哥的第一代美国犹太人的流浪生活,这是贝娄写作生涯的一个转折点。《奥吉·玛琪历险记》是贝娄风格的初次亮相,尽管作者自己并不觉得此书文笔足够成熟,并且马上推出一系列在他看来文字老到,更具美感的文字,它们是1956年的《且惜今朝》和1959年的《雨王汉德逊》。后者几乎可以说是他最负盛名的喜剧小说,连同他1964年的作品,《赫索格》,是贝娄自己的事业高峰同时也是美国20世纪50年代小说的高峰,令之后的作家难以望其项背。
然而上世纪60年代末的嬉皮士们却并不喜欢贝娄,他们把他视为墨守成规、大男子主义、种族歧视以及精英意识的代名词。而贝娄的反击是《赛姆勒先生的行星》,在里面他嘲弄当时统治着美国社会的嬉皮士作风和浅陋的佛洛伊德世界观。对于现代生活的批判让人们感觉到他逐渐变成了右派,他在197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感言中就大行批判之道,人们于是称呼他为一个由激进分子转变了的新保守派。“让我多花点时间来看看这个工作吧,”贝娄说道,“提及私生活,混乱或者几近疯狂;说到家庭,丈夫、妻子、家长、孩子,都困惑而迷乱;再看看社会风气、人际交往以及性行为,更是世风日下。个人混乱了,政府也晕头转向了。道德的沦丧和生活的潦倒是我们长久的梦魇,我们困在这骚动的世界里,被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所困扰。”
贝娄的黄金时期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1975年《洪堡的礼物》的发表间,当然了,他写作生涯中的小小说成果也相当惊人。他的作品远远超出了曾经误解或忽视他的那些新浪潮主义者和存在主义者所能估计的价值。正如诺贝尔的获奖理由所概述,贝娄是一个“对于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的作家。“康拉德说得没错,艺术是试着去发现世界,从现实生活中,也从物质中,去发现生活的根本、永恒和精髓。”贝娄的存在就是在说明这样一个道理,这位现代的大师级人物,笔耕不辍,并且延续着小说的魅力。他同司汤达、康拉德、狄更斯、福楼拜、德莱塞这些伟大的文字实践者齐名,不以古怪作噱头、不借时髦为卖点,而以其对人性的刻画见长。
贝娄的一生可以说是集学者与作家于一身,他在创作上继承了欧洲现实主义文学的某些传统,并采用了现代主义的一些观念和手法,强调表现充满矛盾和欲望的反英雄。他曾三次获美国全国图书馆,一次普利策奖;1968年,法国政府授予化“文学艺术骑士勋章”; 1976年,由于他“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分析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