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明小戏形态价值的同时,美学价值与民俗属性也是需要特别重申的问题。秦腔、昆曲、川剧直到皮黄的崛起和京剧剧坛霸主地位的确立均是因为其生发于城市而形成了具有城市市民欣赏口味和美学风貌的所谓大戏的状貌,也就是说关于大戏的美学标准是城市演出奠定的。但是在城市以外的广大地区还有大量的声腔基础是各种宋元明清以来逐渐形成的俗曲系统的与方言和民俗交融以后形成的小戏系统。它们具有大戏不能比拟的一个优势,那就是它一直紧密地与民俗结合甚至还具有着重要的仪式功能。在民俗文化属性的角度上来看,民间小戏属于相对于儒家正统意识和官方文化而存在的“小传统”(引用王元化)。它不仅在地域分布与大戏有着上是城市与乡野的对立,在文化立场上两者也存在是文人与民间的分野。小戏蕴含的是底层社会的历史信息与社会意识,甚至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是地方文化的载体且与乡土社会有互相依存和互动的关系,这是小戏最突出的文化品性,也是整个中国戏曲的基本属性。小戏因其具有这样的民俗属性所以也独具特殊的美学风貌。小戏的题材和剧目均是生活化和质朴化的,是通过彰现民俗特色的手段来实现审美价值的。小戏的美学的情调是健康、平实、豁达的,具有着巴赫金的狂欢诗学理论视野中民间诙谐文化的特质,粗鄙和戏谑是其天然属性。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小戏在大戏面前得不到美学的承认,而人为剔除小戏中的戏谑、粗鄙甚至是涉及民间性文化的一些特质,并不是提升了小戏的美学价值,而是破坏了小戏独具的美学体系,这样评价和对待小戏代表的是文人的审美立场和情调,而非民众的朴实厚重的美学趣味。
剧种的建设工作脱离不了社会意识形态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但是也是不应该离开对戏曲发展的规律的认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在今天重新反思对小戏的评价。艺术上的民主是文人与民间、城市与乡野、大戏与小戏的同时在场。小戏向大戏的改造与发展不仅是剥离了小戏与生俱来的民俗文化属性,更是破坏了它独特的美学体系,而这样的戏曲怎么还能指望它具有蓬勃发展的生机?而这一切的起点都可以说是对小戏形态价值的误读和价值认定的偏狭与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