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视频网站大多推行免费欣赏模式,广告是其主要甚至唯一盈利渠道。因此,用好看的盗版内容吸引网民眼球,提高用户流量,换取广告收益,就成为众多视频网站的选择。数据显示,在中国上百家视频网站中,坚持播放正版视频的不足30家。
盗版已经给视频网站埋下了危机的种子。一方面,版权纠纷给视频网站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盗版行为无法生成一个合理的盈利模式。
同时,网络盗版的猖獗使传统媒体的票房、收视率以及版权交易收益受到影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大损害。若版权利益得不到保证,必将影响投资人的信心和创作者的热情,进而使优质影视节目的供给量下降。
二、当前视频网站盗版问题的治理
1.行政治理
我国互联网管理实行分权、多主体的管理模式和平衡、协调的管理目标。根据2006年国家16部委联合出台的《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等十个专项内容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内容的监管。2007年12月,国家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其中第3条明确提出了视频网站的行业管理归属主要在国家广电总局。
在内容监管方面,2015年3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未取得公映或发行许可证的境内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以及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同时,“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要完善节目版权保护制度,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播节目应具有相应版权”。
在前置审批方面,依据《规定》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围绕该制度,国家广电总局对无证网站进行过多次清理整顿,整顿重点从单一的涉黄涉性问题转向兼顾网络盗版问题。
总体来看,前置审批在版权行政治理中起主导作用,许可发牌具有“一票否决”的效力。但2007年才推出的许可证制度并不具有真正的“前置性”,而且是到近期才骤然加急,许多网站属于“先上车后买票”的类型。还有很多买不到票,仍试图以“潜在”的方式生存。
2.司法治理
司法治理主要指视听节目版权方对视频网站发起诉讼,从而引发司法机关对具体问题的介入。虽然诉讼频发,但诸多视频网站依然有恃无恐。其主要原因在于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避风港原则”的不同理解。此外,目前我国对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视频网站的侵权成本太低。这些都是干扰司法治理手段的不利因素。
三、治理过程中需要衡平的问题
1.满足网民的文化需求
视频网站的发展不仅是自身产业的问题,而且与当前经济、文化的现状息息相关。从这个角度看,版权制度和产业发展政策要参考当前文化产品短缺的基本国情,应当具备一定的阶段适应性和历史发展性,对政策出台的时机、强度、范围,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要有慎重的考虑。
2.防止行业垄断
确切地说,版权促成了信息的垄断和不对称,使版权方在市场中处于有利地位,从而促进了版权产品的再生产。但版权的过于集中,形成行业垄断,将不利于产业的总体发展。版权政策的出台应与市场总体状况相适应,否则,过强的政策压力势必造成影视剧网络版权价格的急速上涨,网站的“生存成本”节节攀升,从而导致过快的行业洗牌,形成行业垄断。
3.保持技术中立
技术的发展势不可挡,法律和政策是无法阻止技术车轮滚滚向前的。可以预见,网络视频技术在今后一定还会有大的发展,版权治理行为应努力寻求平衡,不可打击和限制网络本应具有的创新和活力。
四、综合治理的具体对策
1.坚持政府监管,辅以产业扶持
首先,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国家广电总局应依据《规定》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加强内容管理的治理力度。政府应加强监管的技术力量,能实时地进行内容动态监督,并更广泛地倚重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先警告后处理,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中小型视频网站的扶持力度。
2.明确红旗标准,加大司法力度
法律必须确立一系列相对客观的能从外部的行为和相关事实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明知或者应知”的具体规则。这种判断规则在国外被称为“红旗标准”。当前在个别司法实践中,“红旗标准”已经被采纳,但在我国成文法的框架下,重要的工作是要将其明确。
3.加强行业自律,转变联盟思路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政府要进行全面监管势必需要巨大的成本。因此,视频网站要从本行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提高自身的把关意识,努力加强行业内自律。笔者认为,行业自律组织必须成立,并需加强制约力。但是,该组织应广泛地吸纳行业内部所有类型和多数成员,并能团结一致、统一目标,这样才能发挥自律规则的管理效力。
4.转变盈利模式,实现版权合作
视频网站若能找到其他盈利模式收回成本,自然不必走盗版之路。当前,各大视频网站迫于监管和赢利的压力纷纷努力转型,“其核心在于通过全面版权化将视频网站流量转化为可兑现的商业价值,使有效关注时长取代流量成为视频网站运营绩效的评价指标”。
当然,由于成本原因,单纯的版权购买还不够现实,因此视频网站需要和版权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多方共赢的版权合作机制,比如与版权方进行广告利益分成、广告联合运营,为其提供品牌推广、技术合作等。
应该说,网络视频产业是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其前景以及在文化产业中的地位是不可小觑的。但要想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使其摆脱“原罪”,走出版权的灰色地带。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行业自身的多方努力和综合治理,重新构建网络视频产业的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