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库全书总目》的文字判断,所谓词曲的技艺其实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文人的创作方法和经验积累,一是演员的表演和技艺展示。这既是戏曲这种综合艺术的表现形态,也是它一个非常重要的美学特征。总体而言,《总目》倾向将“技艺”系于“俳优”一端,而将“文章”归于“才华之士”。
《总目》文字后面的意见是:戏曲的范畴包括两个方面:文人作的曲和俳优的技艺表演。前者不提倡,但也不反对,因为它乃“乐府之余音,风人之末派”;而后者,《总目》虽然不屑评论,却必须提起,虽然它的本意是要为“曲”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