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个影评,里面无一不提到电影的主题之一就是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我却更愿意认为电影中的一些人误解了自由。
自由,一般的定义是,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非常明显,后半名是前半名的前提,只有能负责才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人的行为会对自身和他人赞成影响,这个负责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但有的人只提了前半句“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却故意忽略了“凭借自由意志而行动,并为自身的行为负责”,那也改变不了事实——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从来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自由来自于责任,如果人人都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理想状态下,大家都将得到最大的自由而不需要受他人约束,但地球不是天堂。你有你的自由,我有我的自由,如果你和我其中任何一人做不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必然赞成两个人的自由冲突,如何解决这种冲突,答案是——法治!人人生而平等与法治两者结合,可以保证你的自由和我的自由和平共处。多说一句,我想自由要比平等更重要,因为如果平等比自由更重要,为了达到平等可能危及自由,在不自由的人群中是不会拥有平等的,例子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
在电影中的世界,由于责任的缺失和法制的无力,社会趋向于解体。那些被大叔和罗莉认为罪有应得该死的人很多就是滥用了自由——只有自己的自由,没有别人的自由,只对自己负责,不对别人负责。那些不停制造噪音的、占用两个车位的、宗教原教旨主义者、堵着别人车前的、电影院不关手机……都是如此,他们理直气壮地伤害别人,被指责也毫无羞耻,可是这不是羞耻和道德问题,他们这样肆无忌惮是因为他们不用承担这种对别人伤害的后果,或者其后果非常之轻到可以忽略不计,这当然是法制的失败,而大叔和罗莉可以一路杀杀杀最后直接跑到摄影机,这显然也是法制失败的夸张见证。
电影中电视问题也部分与自由有关,这涉及到敏感的审查与自我审查,非常专制和共产主义吗?看起来是这样,但正如没有没有绝对的自由一样,既然连政府权力都应当被约束,电视为什么可以例外呢?
电视的最大危害在于宣扬暴力和毒害儿童。“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一句话道尽了新闻的特性,比刺激更容易成为新闻的是更刺激,性、暴力、丑闻、悲剧永远是最新消息,而在道德水平较低的国家,愚蠢的丑陋的粗鲁的无耻的角色更容易成为偶像,因为人们不愿意相信会有高尚的人和高尚的行为,当然也不愿意做高尚的行为。刺激性的画面更容易在人大脑中留下强烈的印象,会不知不觉地影响潜入人们的生活和行为。
尤其是孩子们,孩子们是父母生命的延续,为人父母有义务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留给他们,孩子们是文明的希望却又是世界上最后的弱者,人人都有义务保护他们免受伤害。我们却把孩子丢给电视机和游戏机,丢给那些报道血腥暴力性交的疯子们,丢给那些蠢蛋弱智妓女杀人狂?失职!
所以我是赞成媒体审查,但是同时我对由谁来拥有审查的权力有保留意见——由政府进行审查会破坏媒体的另一个舆论监督功能,希望以后会有好的解决方案。
最后,电影很棒很酷,人物古怪得很可爱,情节几次Switch使剧情一直保持张力很出乎意料,能让人一口气从头看到尾,吐槽得很精辟里面还有小小的幽默,很久没有看这么Cult的电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