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编导”,是广播电视编辑、导演和导播的合称。广播电视编导工作内容丰富,任重量大,与单纯的文字编辑工作相比,要繁重很多,也复杂很多。
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既需要记者、编辑,也需要导演、导播。这几项工作关系密切,有分有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编辑、导演和导播三者之间,既分工、又合作,互相配合,相辅相承。编辑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但在具体制作、传播的过程中,离不开导演和导播。导演,主要是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而言,在于指导节目的生产。导播,主要是就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而言,在于指导节目的传播。这三项工作常常交织在一起,相互作用,共同为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传播服务。
在国外,对广播电视编辑的称谓不一,有的叫编辑或编导,有的叫导演或导播。但往往分工较细,职责亦较明确。而在我国,由于受传统的报纸新闻学的影响,广播电视界比较重视编辑和导演工作,对导播工作的研究却很不够。凭借笔者多年的导播经验,本文探讨了导播在广播电视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借此突出广播电视本身独有的特性,同时向相关的研究领域拓展。
导播,是广播电视编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最后一道关卡。
导播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思想性、业务性和艺术性。它涉及到广播电视的宣传方针、宗旨,节目的设置,报道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播出的效果等等。因此,有人把导播工作比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传播过程中的“心脏”。凡是与节目的设计、布局、指导制作、修改加工、审定播出等相关的环节,都须由导播来进行处理,决定取舍,把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