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编导既是指电视节目最主要、最核心的创作工作,又用以指做这项工作的人。
“编辑”:指新闻出版机构的组织、审读、编选、加工整理稿件(作品或资料)等工作。是定稿付印前的重要环节。也指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员。
显然,编辑主要是指后期的工作。是指电视节目播出前的最后一道工序,即电视节目后期制作,把原始的素材镜头编辑成电视节目所必需的全部工作过程,如(撰写文字稿本)、整理素材镜头、画面声音剪辑(包括使用特技)、配合语言文稿录音、叠加屏幕文字和图形、编配音响效果和音乐、审查与修改,最后把素材镜头组合编辑成播出带。
电视节目编辑不是电视节目的原创者。
电视节目编导的工作性质则与编辑有明显的区别,其创作属于原创,而不是加工、完善;所涉及的工作环节更多,工作量和工作范围等都远比编辑要大。
两者是整体与某一环节工作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