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寻找到我们要拍摄的对象呢?刚开始拍摄纪实片时,总是会被“对象难寻”而困扰。我们前面讲过,可以从家人、亲友和朋友开始拍摄。可是,这些对象我们可能又太熟悉了,难以引起我们的创作冲动。有些亲朋好友的脾气性格早已见怪不怪了,没有什么新鲜感。如果真有这种困惑的话,就尽可能地把视线放宽一些。例如,特殊一点的女朋友或自己暗中喜欢的女孩子,或自己崇拜的人物。这至少对我们还有吸引力,或者说是为了这个人而拍摄。创作的动因的确很重要,无缘无故的拍摄和制作的确很乏味,除非我们己经是职业的DV人,能在苦中作乐,或是养成了职业习惯,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们为什么会没有自觉创作的冲动呢?其主要原因还是我们没有真正地享受到DV创作带来的乐趣。这时,可以通过参加一些竞赛或展映活动的方式,去“逼迫” 自己进行创作。因为凡是比赛和展映,大多都要对参赛参展作品的内容和样式有具体的要求。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蓝本,我们可以按比赛或展映要求去“照章办事”。例如拍摄一个“旅游风光片”,或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视界”、“我们的动物朋友”等,拍摄“对象”不就有了明确的指向吗?这就是我们所要讲的“有目的地寻找拍摄对象”。
另一个方法是通过一种“爱好”或“特长”去“主动寻找拍摄对象”。这种方法有时完全出于偶然的相逢,但实际上我们是心中有数,即要考虑哪些典型人物和事件适合我们拍摄。所谓的典型人物和事件,是指那些有一种“爱好”和“特长”的人物,以及由此引出的故事。
例如《北京盘鹰》里的风筝迷张京汉和常利明,他俩都喜欢放飞盘鹰,也喜欢制作。由于本来他们对风筝就很喜爱,我们这时又去拍他们心爱的风筝,他们哪有不愿意的?虽然这个题材是我们偶然碰见的,但在与他们的接触后,我们还是做了要好好地拍摄一部“北京风情”纪实片的思想准备。由此可见,自己内在的创作动机还是“主动的”。
再例如,我们拍摄的《什刹海边》,开始也是偶然认识了天天在海边喝酒的老常,而那天我们的手里也正好拿着DV摄像机,于是就一边与他聊,一边把他拍进了镜头。
回来后,我们仔细地看了素材,觉得这位下岗工人的确有一些文采,可他就是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从年龄上,他半老不嫩的,就像他对我们说的话一样,他现在是“高不成低不就”,安排他去街头当看车人,他不愿意每天早晨排队点名让别人训,因此只好有空就来什刹海边,喝两日瓶装啤酒解一解心中的郁闷和烦躁。
我们觉得老常这人很有代表性,人也善侃能谈,于是,我们决定与他相约。没想到,原先输进手机的电话号码怎么也没找到了。我们只好再次来到什刹海,到老常爱呆的那家酒铺去打听。果然,我们碰见了那天与老常一起喝酒的小李,我们请他带话给老常。经过这番周折,我们才有了第二次相见拍摄的机会。
由此可见,为了拍摄《什刹海边》,我们如果不“主动寻找拍摄对象”,就不会有这部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