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电视视听符号,策动表现优势。
关于电视传播是以画面为主还是以语言为主,曾经在电视界引起了长期的争论。笔者则认为这种论争过于笼统,而且往往把具体节目中的问题强行上纲上线到电视本体论的层次。其实,电视作为视听兼备的大众传播媒介,是以模拟人的视听感知经验为基础,更加综合全面、也更加人性化地传播信息。至于电视语言,笔者认为主要特点有两个:一、利用视听符号形成画面,声音,文字等多种元素,它们彼此相辅相成既有效地完成了传播信息的基本任务,又提供了加强艺术表现力,满足受众审美需求的可能性;二、电视传播是动态的音像流的传播。在传播过程中,画面是连续性的,不能中断;声音(包括同期声,解说词,音乐)根据传播要求,可以时断时续;文字出现在屏幕上,具有独立的表达功能,并且根据节目需要弥补画面和声音的不足。应该说,互联网的出现确实给电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但其语言元素跟电视相比并没有增加。
新闻性电视专题节目一般说来播出时间较长,而其内容又相对而言有一定深度,因此在节目策划时就应该注意尽量利用好视听符号,并合理控制、调整节目节奏,在保证新闻性的基础上,努力增强节目的艺术观赏性,不仅满足受众求真、求深的认知需求,而且满足其求美的审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