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出现在电影中,最早的目的是为了把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银幕上去,即进入所谓的“看电影的状态”。后来才开始用音乐去配合着表现画面上的内容。为了表现画面上的内容,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想了各种办法,使用了各种手段。
60年代以后,随着人们对音响元素的重新认识,音乐受到了冲击。现在,在许多优秀的电影艺术家的影片中,他们很少使用音乐,如果一定要用音乐的时候,他们也努力使音乐出现得自然。《克来默夫妇》中的音乐成了环境音响的一部分。
当然,也有一些大师的影片,音乐在他们的影片中出现,与影像、或者说是影片所表现的内容,距离已经相当遥远,它远远已不是在解释或者配合画面。应该这么说,他是在用音乐来表现自己一种更高层次上的、更抽象的、更模糊不清的思考。(它比“并行”更高)。《蓝色的女人》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我认为:音乐本身是一种自身独立的,并且已经发展到了非常成熟的艺术形式。它独具魅力,它极为感人。因此,除非象《蓝色的女人》那样的作品之外,我们不应该借助音乐的魅力,来“一美遮百丑”。电影是以“视”为主的艺术,我们应最大限度地挖掘影像的艺术表现力。另外,电影的声音本身也极为丰富,特别是音响,充满了生活的魅力。所以我们还应大力挖掘音响的表现力。我认为,电影音乐应该在非用的时候再用,而且,用的时候,要努力使它出现的生活,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