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布克在《电影的元素》一书中,总结为以下七点:
1、从底片中把导演选中的那些场面的镜头复印出来,制成工作样片。(工作样片质量要求不高,价格便宜,故用它供剪辑师工作时使用。)
2、从原声带中复制出导演选中的那些场面的音响的声带,再配上“独立”(不配画面)录制的音响,制成工作声带。
3、剪辑师把用同期录音拍摄的场面连接起来,然后按照剧本的顺序把所有的场面和音响集合在一起。
4、粗剪:剪辑师通过摇片机,把那些他认为最满意的镜头连接起来。他们的这个第一个剪辑方案叫“粗剪”。
5、导演对“粗剪”作出评价之后,剪辑师对第一个方案进行修改,使影片臻于完美。
6、剪辑师为影片添加主要的辅助元素解说和画外音声带、音响效果、音乐并向光学车间定做光学效果。
7、将原底片(拍好后未动的底片)和原混合声带,按剪辑好的工作样片制作出最后的合成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