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拍摄经历:曾加入专门拍摄广告及MV的政令宣达电影公司,为耐克、百事可乐等拍摄广告。
电影代表作:《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社交网络》
在刚结束的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大卫·芬奇的影片《社交网络》获得了最实至名归的最佳剪辑奖。《社交网络》的快速剪辑和个性化的镜头语言让人称道,追其根源这和大卫·芬奇是一位广告导演出身多多少少有些关系。
1962年大卫·芬奇出生在美国丹佛, 8岁时受到电影《神枪手与智多星》(Butch Cassidy and the Sundance Kid)的启发,他开始使用8毫米摄影机拍摄自己的作品。没受过电影的正规训练,他选择进入约翰·寇迪(John Korty)的寇迪电影公司工作,学习第一手的电影拍摄细节。之后因拍摄纪录片《敲击生命之鼓》获得拍摄电视商业广告的机会,此外他还为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和史密斯飞船拍过大量MV。
1986年,大卫·芬奇以他独到的眼光,加入专门拍摄广告及MV的电影广告公司“政令宣达电影公司”(Propaganda Films),该公司可谓广告界的黄埔军校,培养出了后来许多相当有名的电影导演,如迈克尔·贝、安东尼·福奎阿(《训练日》)、戈尔·华宾斯基(《加勒比海盗》系列)等。
1992年芬奇得到执导其电影处女作《异形3》的机会,影片票房和口碑都没成功,但其后的两部影片《七宗罪》和《搏击俱乐部》广受好评。人们评价他是“一位不落俗套与常规电影语言分道扬镳的导演”。芬奇的电影都具有鲜明的特色,影片节奏快,信息量大,善于反思社会问题。在很多人看来,大卫·芬奇是众多广告、MV导演转型电影导演中最为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