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就是地地道道的“大杂烩”,各种文化价值观冲突纠缠,在不同级次的媒体之间、同一媒体的卫星频道之间、同一频道的不同时段之间、同一时段的不同节目之间,这种冲突随处可见。地县电视媒体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电视媒体,由于资源、市场和经济能力的限制,制作能力极弱有无购买能力,便以播放租赁光盘或者盗版光盘甚至不健康的光盘为主,基本成了录像放映点,有的甚至没钱租光盘,便以广告代偿租赁费。一些地方无广告投放,就把点歌作为一种创收手段,什么人点不管,点什么就放什么,只要有收入就行。一个发生在1988年末的令人心酸的笑话是:某市电视台,在一个杀人犯生日这天的电视黄金时段(19:30—20:00)播放了好友为其点的《父亲》、《中国人》两首歌,荧屏下的字幕是:“XXX耿直诚挚,我们为你的豪情壮举震惊,我们永远想念你,祝你生日快乐。”导致几天后法庭公审时,上万人大闹法庭的恶性事件发生。
美国传播学者詹姆斯努尔在他的文章《中国打开了电视》中,批评说:“教育节目强调对社会的贡献价值,娱乐节目则充满了对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崇尚,前者强调勤俭节约,电视剧和广告则以豪宴、商品刺激人们的超前消费。前者教育公民遵守法纪,在一些描写商战的电视剧中,不法之徒却成为成功人物。电视这种媒介,本应反映和宣传某种一贯的哲学,并示意人们去服从它,但在中国的电视里,这种哲学目前似乎不存在。”这段话,深刻地指出了中国电视目前存在的文化分裂和自相矛盾的现象。
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当代电视,在哲学观念、文化理念上,都是极其混乱的,没有一贯的哲学思想,缺乏对民族主流文化的追求和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守护。这种现象,在古今中外的文化传播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他也对当代中国社会文明的整体进步与健康发展,都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带来我们社会文化发展的许多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