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说词当中,插入“一个人的脑袋”,让他向观众“说几句话”。这是中国纪录片创作在九十年代初的一场革命。它的出现提出了一个“同期声”概念。于是几乎在一夜之间,观众从电视屏幕上听见了许多“不同的声音”,使观众感受到了作为电视接受、参与主体应有的尊重,大大激发了观众的积极参与意识,以致于在今天这种大量的同期采访(脑袋接脑袋)的做法仍是电视创作者手中“拉近观众”的一张王牌。
但是电视艺术,始终是一种以视觉欣赏为主体的视听综合艺术。事实上,如果电视失去了这种视觉艺术效果,无论是在声音、叙事、传情、氛围营造等各方面的感染力,都会不及广播、报纸等其他传媒的。所以,电视纪录片语言同电视本体语言是完全一致的,它是以视觉艺术为主,以完美的画面与声音共同营造的氛围去吸引人、感染人的。
然而,今天的一些电视纪录片作品,在“看”与“听”的语言表达方式上,似乎更着力于后者而忽略了最独具魅力的“眼睛里”的艺术。出现了大量的“讲述故事”的创作者,他们比较乐钟于“头接头”、采访接采访、声音接声音的创作方式,已至于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纪录片:一部15分钟的节目,里面出现19个人在“”讲故事;一部30分钟的纪录片,最多的一次我数了一下,出现了41个人在轮番讲述滴水不漏、生动感人的故事。如果电视机前的观众闭目养神的话,也是一部声情并茂的广播剧。还有的编导反映“现在做片子太容易了,不用怎么写词,内容全部交给被采访人了,一个接一个地讲,各说各的,最后用把他们说的串起来就可以了”。于是,纪录片的“听电视”“听故事”的创作方式,还深深地扎根在部分纪录片创作者中。
电视作为一种传媒,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用符号(画面)传播信息。对于电视纪录片来说,视觉必须是第一性的。据有关资料表明,人对外界事物的感知80%来自视觉,20%来自其他器官。视觉语言是创作者用以构成视觉形象表达创作思想的各种手段技法的总和,因此视觉艺术、画面思维是纪录片创作人员应有的基本思维方式,也是电视纪录片表达创意、展示故事的主要创作思维方式。千万不能走入“听电视”的歧途。
这里还应该提醒纪录片的创作者:画面语言的多义的性,决定了纪录片的主题是多元(多义)的。实际上,纪录片最终纪录的是作者的思想。那么如何使纪录片能更加发挥画面语言的作用呢?纪录片有其自身的创作规律:
1、 开机前:确定关注的方面(并非主题)
2、 拍摄中:抓拍大量好看的故事
3、 剪辑前:用对所拍的人或事的理解去选材
4、 剪辑时:发现和发生主题
5、 播出后:在观众头脑中产生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