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什么?(what)
是什么在阻碍他获得这些需要的满足?(what)
如果他没有得到这些需要的话,他会发生什么事?(what)
倘若编剧能够遵循以上这些问题所演绎出来的规则,必定能获致一个逻辑性很强的结构,一个能发展及建构出整个剧情的故事大纲。在一个剧本里,这个故事大纲被传送到这个编剧的另一个部分——自我(ego),再将故事大纲交给他自己的本我(id),由这个本我撰写对白。
这个比喻可以沿用到编剧将故事大纲交给导演的模式。
我认为导演是编剧狄俄尼索斯(Dionysus,即酒神)式的延伸——他的“作者论”应该在无需熟习琐碎繁复的专业技术的情况下完成。
每个导演一定得回答下列几个重要问题:
“摄影机应该摆哪里?”,“该跟演员说什么?”,以及一个连带问题:“到底这场戏的概念是什么?”
通常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有两种思考途径。大部分的美国导演都会循“跟着角色走”这个方式,仿佛电影是主角言行的纪录。
只是,如果电影真的只是纪录主角的行为,这部电影一定得很有意思才行。也就是说,这个方式将会把导演放置在一种得不断地想法子去取角度、选新奇有趣的镜位来拍戏的情况。他一定会不断想着:“该把摄影机放在你个位置才能把这场爱情戏拍得好?怎样拍才会利落、有趣?如何让演员(譬如说是在她向他求婚这场戏里演出时)看起来很有意思?”
大部分的美国电影都是这样拍出来的,像是在纪录人们现实生活的行为。然而,还有另外一种思考途径,即爱森斯坦所提倡的方式。这个方式与“跟着角色走”的方式完全不同,它是透过一连串影像的并置,借着镜头之间的对立在观众心底所引起的反应,来将故事往前推衍。这是爱森斯但的蒙太奇理论的简明解释;这也正是我对电影这项职业所学到的第一件事,事实上也是我目前对“说故事”技巧的惟一认知。
这个方式的特点是它永远以镜头来说故事。也就是说,透过并置基本上毫不相关的画面来传达故事的讯息。一个茶杯、一只叉子、一扇门,就让这些镜头的剪接来说故事吧。如此才能得到戏剧效果,而不光只是叙述。如果只是叙述,导演等于是在对观众说:“你永远猜不到为什么我刚才告诉你的内容对故事本身而言非常重要。”让观众自己去猜为什么刚才那段对故事本身而言很重要,但实在是不重要的原因吧!编剧不应该解释剧情,他最要的事情是说这个故事,给观众惊奇,让他印象深刻。
电影比起舞台剧当然是更接近单纯的说故事。倘若你仔细听别人说故事,你会发觉,大部分的人都用非常电影化的方式在说。例如从一个事件跳到另一个事件,而故事就靠这些事件的连接向前推衍——也就是说,透过剪接。
例如,我们会这么说:“有天晚上,我正站在街角。那天雾很多。有一堆人在我身旁发狂地跑来跑去。可能是月圆的关系吧。突然间,一辆车向我驶来,而站在我旁边的家伙对我说……”
想想看,将以上内容转化成镜头的话,分镜会是:(1)有一个人站在街角。(2)多雾的夜晚。(3)圆月在天空。(4)有人说:“我看每年这个时候大伙都变得阴阳怪气的。”(5)一辆逐渐驶近的车。
这就是好的拍摄手法,导演只需将一些影像并置,借此引导观众进入故事,并让他们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镜头(shot)是最小的单位,最大的单位就是该部电影;在这之间,也是导演最重视的单位则是场(scene)。
永远是先有镜头:电影是透过镜头并置将故事往下推衍。一堆镜头即组成场。一场戏是一段像散文一样的结构。是一部小规模的电影。你也可以说是一部纪录片(documentary)。
纪录片基本上是将一堆不相关的画面组合在一起,给予观众所有导演想要传达的概念。例如,先拍下鸟儿们啄一截小树枝的画面,另外在拍下一头小鹿抬头的画面。这两个镜头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连,它们之间的拍摄日期与地点也可能相隔甚远,但是导演将它们并置起来却传达给观众一个动物们的高度警觉地概念。这两个镜头并非纪录某个主角人物的言行。它们也不是纪录小鹿如何对鸟儿们的动作及声音作反应。他们基本上是彼此没关系的影像。但当他们剪接在一起时,却让观众领受到对“危险的警觉度”。这是绝佳的拍片方式。#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