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的直观,源于通过线条、色彩、光影对观众视觉的直接刺激。文学作品虽然没有这些构成元素,但仍可以通过细节的刻画,展现创作的人物和作者的思想情感。
这些细节主要是指人物神态的刻画、个性化语言的处理、当时环境的描述、人物内在心理的描摹等,即“立象以尽意”,也就是说,要通过形象的描写来表达自己意思。比如这样一段文字:
她将白色的手帕在头上扬了扬,素白的帕子几次碰到头发。迎着橙红色的夕阳,我猛地发现,那里竟多了几丝我从未察觉的白发。……白白的帕子、白白的头发,这是我离开母亲时全部的印象。
这样的细节描写,不是客观地对某一场景或特征的叙述,而是作者心底情感潜流的外在体现。这种情感潜流使作者有意地忽略了其他并不重要的信息,而将最能展现作者心意的这些直观、具体的细节充分渲染,就像电影的特写一样,使观众感同身受,在心中充分回味。比如对父亲换灯管的描写,比如朱自清先生的《背影》中描写父亲穿越铁道站台的情节,都是比较好的细节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