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叙事方式曾是我国纪录片的主导叙事方式,绝大多数纪录片采用了这种叙事方式,如《丝绸之路》、《话说长江》和《话说运河》。在实际创作中,一般是先有选题,主创人员根据选题写出文字稿本,领导审查通过后开始拍摄。后期编辑时,则是先根据文字稿配音,再根据配音编画面。这种叙事方式非常重视解说词的创作,非常重视解说的叙事说明作用,通过解说来表现内容的发展与推进。另外,从创作观念上讲,这种叙事方式往往注重的是共性而不是个性,注重的是主题和结论而不是具体的事件和人物,创作者也往往把自己当做一个政府的代言人而不是把自己作为一个艺术工作者在表述自己的一家之言。这样的纪录片承载了过多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内涵,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抽象大于具体,空泛压倒细节,逐渐偏离电视的本性,丧失可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