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基本瑚论及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等部门从事文学创作、编辑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的文艺、政策,系统地掌握戏剧、戏曲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有较强的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有较强的剧本创作能力,及较强的文艺编导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戏剧、戏曲、影视文学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戏剧、戏曲影视创作的基本能力;
3.了解我国的文艺、宣传、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戏剧、戏曲、影视理论和创作的现状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批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