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1.取得2017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须持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2.录取原则:对已取得2017年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师范)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同批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成绩并按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从高分到低分由我校择优录取。
3.我校将严格遵守江苏省关于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