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先应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以下是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法: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按综合分数(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分数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150分制)。其中,艺术设计学院的艺术设计专业6个专业方向按照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数,采用专业方向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录取。第一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二专业方向志愿与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5分,第三专业方向志愿与调剂方向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 (2)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例:某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为300分,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为420分,其综合分=300÷3×50%+420÷5×50%=92分(因为综合科目按两门计,所以文化总分除以5)。文科或理科考生的综合分计算方法相同。
北京服装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系统(http://zsjy.bift.edu.cn/index.php?id=109&action=luquchax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