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较高的考生。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