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高考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1-3),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
所有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