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没有报到入学今年重新报名的,如考生已在学校报送的录取未报到考生名单中,可以接收考生报名;如未在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县(市、区)招办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查询核对,确属未注册的,方可接受其报名。全省报名信息汇总后,还要与高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进行核对,经查实确属高校在校生报名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高校学籍。
2.同一考生违规重复报名的,取消本年度的报名资格。
3.对于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库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须核准事实。经查确系同一考生,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属于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与户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接受。对此类考生,要从严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4.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应书面说明往年未参加高考的原因,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应认真审查,确认考生身份无误后,方可接受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