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高考、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经全市统一测试合格、招生学校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选择该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 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在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 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未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或未取得该测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具备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