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程序及组织方式
(1)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的检录时间到指定候场地点等候检录,过时按弃考处理;
(2)检录顺序按每10人一组依次检录,检录后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入候场区;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3)工作人员对照考生本人及准考证进行验证,无误后进行本组测试顺序的抽签(书画项目除外);
(4)考生抽取测试序号后不得离开候场区,并按照新的顺序等候参加测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
(5) 节目表演与基本功测试交替进行。首先表演自备节目,然后测试基本功。基本功测试题目当场随机抽签,稍做准备后进行测试;
(6)每个考生表演自备节目和基本功测试的时间4至7分钟(因艺术门类的不同而稍有不同);
(7)器乐测试过程采用“双盲”原则,即实行拉帘测试(舞蹈、声乐、戏剧、书画项目除外),考生与评委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