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评分工作
(一)初试
考试将根据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等几个方面给予评判,采取当场评判当场公布的办法,每个评委要给予考生“同意”或“不同意”复试的评判,必须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委同意该考生参加复试即为初试合格并发放复试证明,否则视为初试不合格。
(二)复试
1.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在统一等级后在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单独给每位考生打总分,各评委分数输入微机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分数之和平均后即为该考生最后得分。
2.考生领取复试成绩单后即为考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