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若显示“材料已收到,审核通过”,则表明初审通过,可以进行网上缴付初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后,即可打印初试准考证。
2、江苏省考生于2017年12月31日参加初试,浙江省考生于2018年1月1日参加初试,上海市考生于2018年1月2日参加初试。初试地点为同济大学(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于2018年1月3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若显示“初试通过”,则表明考生通过初试取得复试资格,可以进行网上缴付复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后,即可打印复试准考证。
4、考生于2018年1月7日进行复试,复试地点为同济大学(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合格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我校将于2月中旬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签订艺术特长生协议书,同时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