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来,第一,意蕴大于意义。文学作品的意蕴包括意义和意味。
第二,意义是经过分析,抽象出来的东西,能够以命题的形式进行表述。如上面所讨论的“主题”,其具体内容就相当于“意义”。而意蕴却不必而且也很不容易以命题的形式表述。当你试图以抽象的命题形式去表达它时,它已从命题形式中飘散和逃失了,也就是说,你所抓住的其实已经不是它本身了。“当然,我们也可以对意蕴进行理性的抽象,将意蕴转变为意义,但这已经属于审美领悟之后的理性分析了。经过理性抽象的意义小于意蕴”。
第三,从艺术欣赏的角度看,意义属于理性认识的对象,而意蕴属于审美领悟的对象。审美领悟是一种感性悟解活动,它以感性直觉的形式,对意蕴进行直接的、整体的把握和领会;而理性认识则以逻辑思维的方式,以理论的形式把握对象。逻辑思维必然要对对象进行分析和抽象,而分析和抽象的过程中,必然会丧失掉对象本身丰富微妙的东西。因此,许多艺术家拒绝对自己作品的意蕴进行抽象和归纳。当某位莎士比亚剧作的导演被问及作品的主题时,导演回答:一切都在台词里。当列夫·托尔斯泰被问及《安娜·卡列尼娜》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时,托翁说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把全部故事情节重新再写一遍。歌德也拒绝把他的作品的意蕴归结为某种简单的“概念”。他说:“我对美学家们不免要发笑,笑他们自讨苦吃,想通过一些抽象名词,把我们叫做美的那种不可言说的东西化成一种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