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解释者”的理解。在整个二度创造的戏剧艺术中,导演是演出形象的解释者。丹钦柯所说的“解释者”的含义,就是把作品的主题思想揭示出来,通过演员形象地把剧本主题思想和情节表现在舞台上,通过演员的动作,真实的把剧本的矛盾、冲突、情节、故事体现在人物形象之中。笔者认为这个“解释者”应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对剧本的解释,一是对舞台形象的解释。那导演如何完成他的形象解释呢?
要掌握剧本的主题思想,这是导演形象解释的依据。为此,导演在构思时,要先读剧本、分析剧本;然后掌握形象;再作具体排练计划。
(1)读剧本、分析剧本。首先要理解剧中所写的生活、剧中人物、剧作家的主导思想,他是从什么角度,用什么方法来写人物的;他要给观众一些什么。
从文学与艺术两种角度看,读文学剧本则属文学形象思维,分析舞台剧本则属艺术形象思维。按一般读剧本规律,主要是看剧本的主题思想、戏剧冲突、人物形象、戏剧语言等,主要理解作者的思想、意图,甚至还可以评价作品的优缺点。这是一般的有文学素养的人都可以做到的,这多用逻辑思维。
导演对文学剧本的分析,不是文学性质的一般分析,而是一种艺术形象的思维。他要看到整个演出的幻象,预见整个戏剧的演出。这不仅与一般读者不同,就是与演员相比,也有所不同,因为演员只能看到他自己角色的幻象。导演要在剧本中找到自己舞台上将要呈现出来的现象,能够看得见、听得到的特有的戏剧语言行动。他要通过对生活的回忆、情绪记忆,对生活的联想,通过想象,使“心象”逐渐具体化、形象化。要找人物、找事件、找主题,找出人物的思想中心、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以及思想感情的变化和人物在事件中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等。戏剧是“动作艺术”,导演主要搞“动作组合”,要找出人物的全部贯串动作线,人物的形体心理动作线,在此基础上判断人物及全剧的思想倾向。当然这是形象思维。
(2)导演对舞台形象的构思。导演的形象构思,就是“要运用一切舞台艺术的手段,包括演员的艺术创造,把剧本所反映的生活完美地体现在舞台上,也就是导演研究剧本之后所设想的一个蓝图。”(同前)我们知道,舞台动作形象的构思,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基本形象的构思,主要是在与演员的合作中发展、验证、丰富、创造确实准确而鲜明的舞台形象;运用导演艺术的舞台手段和技能去创造想象中的舞台形象。
导演形象构思的艺术手段都包括那些舞台技巧呢?舞台空间和舞台时间的处理,包括视觉形象和听觉形象的处理。具体说,在舞台空间艺术处理方面,有舞台调度、舞台停顿、舞台场面、舞台气氛与节奏、灯光的运用等等。舞台时间的艺术处理方面有:音响音乐、舞台瞬间,以及风格与体裁的关系等等。这都属于导演技能的艺术手段。但这一切手段都必须为找出人物的思想中心,找出形成人物性格的原因及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服务;必须服从形象的行动与动作的进行之中,必须以表演艺术为中心,服从于人物形象的心理和形体的舞台生活。这一切都是为了找出人物在事件中思想发展的原因,形象地揭示剧本的主题思想,鲜明地塑造活生生的人物形象,完成艺术创造的最高任务,加深艺术感染力而服务。
导演的形象构思是一个活的动的过程,常常是跳跃的。每个导演都不同,每一个戏都不同,但导演要想一下子就感触到整个戏中的形象,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在导演艺术创造过程中,由某个瞬间,或某个层段、或某些场景、某个人物的某些特征等逐渐形成未来的演出形象。导演如果想感受到整个作品,要看到剧本的思想是怎样展开的,就必须首先了解研究这个人物和那个人物在矛盾冲突中的位置和关系,必须去琢磨人,因为冲突在剧本中不是抽象存在的,而是存在于人物之间,所以人物形象才是导演构思的核心。
我们说,没有演员就没有戏剧,演员是戏剧艺术的主体。如果没有表演艺术,其它舞台技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所以导演的形象构思,首先必须从塑造人物形象出发,而其它辅助性的舞台艺术手段也必须以表演艺术为中心,才能构成和谐统一完整的演出形象。
导演的二度创造,还不仅仅是“还原”于剧本的生活,还应在剧本提供的生活基础上,经过导演的二度创造,使舞台形象中展示的生活更升华,更典型、真实、更富有艺术性。#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