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招收专业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 总分400分)
1.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10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考生任选两项,其中自选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方法:练耳+主项×2+辅项。
(二)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 总分400分)
1.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歌曲或通俗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考生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练耳+主项×3。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 总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为100分。
2.舞蹈片段:两个,包括一个民族舞,限时2-3分钟(舞蹈的服装、伴奏带及道具自备),满分为100分。
3.模仿与即兴表演:模仿要求4×8拍;即兴表演不命题,由抽签确定表演内容。时间要求2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模仿与即兴表演各50分)。
4.音乐素质:(1)节奏模仿(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模仿的具体内容);(2)旋律视唱(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视唱的具体内容);(3)歌曲演唱或演奏(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器乐曲),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四项均为必考。
计分方法:基本功+舞蹈片段+模仿与即兴表演+音乐素质。
(四)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本科专业 总分400分)
1.即兴评述:满分150分,限时3分钟;
2.才艺展示:满分100分,小品、朗诵、声乐(清唱)、器乐、舞蹈等考生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限时3分钟。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3.文学知识与作文:满分150分,笔试,考试90分钟;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本科专业 总分400分)
1.才艺展示:满分100分,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限时3分钟。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2.即兴主持:满分100分,现场抽取试题,节目主持以话题为主,准备10分钟,限时3分钟;
3.稿件朗读(指定稿件+自备稿件):满分200分(指定稿件100分、自备稿件100分);
(六)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本科专业 总分400分)
1.笔试:(1)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满分15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50分。笔试时间共130分钟。
2.个人才艺展示:朗诵、小品、曲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限时3分钟,满分100分,考生自带道具及其它表演用品,声乐才艺表演要求清唱。
(七)美术学(师范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吉林省考生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2016年招生指南》;其他省份考生以校考为准。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150分;
2.速写:满分100分;
3.色彩:命题默写,满分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