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河南、浙江和河北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山西、湖南、江西和内蒙古美术类考生采用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获得我院校考合格证书后方可填报我院志愿。
具体录取原则为:按照志愿报考先后,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课省联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美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