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2016年招生对象及条件 l、招生对象: 主要面对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所属各电影制片厂、各省市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电教中心、各大部委音像录制单位、各大企业电视台、各文艺团体及部队系统的电视制作单位以及各广告、影视、文化公司的从业人员。 2、招生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志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⑵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⑶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实际拍摄经验; ⑷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