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一首, 背谱演奏)。
(3)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复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3)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专业面试10%。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音乐学、音教教育、音乐表演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