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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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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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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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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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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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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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文化学(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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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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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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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乐器演奏(吉他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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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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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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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育(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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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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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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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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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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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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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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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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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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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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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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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音乐文化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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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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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3月13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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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c、笔试:乐理、音乐文化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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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音乐表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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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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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3月15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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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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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必须有一首复调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b、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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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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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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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3月17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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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声乐作品一首;
b、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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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
b、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c、视唱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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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陕西省考生参加2017年陕西省音乐舞蹈类院校联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
2.音乐类专业考试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