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三、报考办法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1、报名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
2、考试时间: 2018年1月3日
3、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各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毕业与学位
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