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有稿能播,无稿能说,提笔能写,前期能拍,后期能编”的综合素质。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基本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各类电视台、电台、文艺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宣传、文化活动策划等工作的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新闻概论、大众传播学、普通话语音学与播音发声学、语言表达、声乐、形体、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主持人思维训练、电视节目制作与剪辑等。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其考试科目如下:
1、初试:①自我介绍;②自备作品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以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①新闻故事讲述(自备);②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以内);③镜头前表达。以上3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