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除声、台、形、表四大类专业课外,加强文化素质培养,要求“文(学)、史(学)、艺(术)、新(新闻)”综合发展。面向文化艺术院团、部队、企事业单位,培养学生掌握表演艺术理论与技能,具备现代审美意识,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较好的文学艺术素养,扎实的表演理论素养和基本技能,能从事电影、电视剧、舞台表演,企事业单位宣传、公关以及本专业教学、理论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
中外戏剧电影史、台词、声乐、形体、表演舞台训练、表演镜前训练、表演创作方法与技巧、完整人物形象创造等。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初试:①语言(自我介绍);②自备作品脱稿考察: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以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①自备作品脱稿考察: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3分钟以内; ②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 ④表演(命题表演);上镜录像。以上4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