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内容:
(1)器乐类: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段一首,控制在五分钟以内,视奏一段(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2)舞蹈类:自选舞蹈一则,基本功(把上基本功、跳、转、翻)、模仿。
(3)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以内)。
(4)主持:朗诵自选稿件一篇,报纸阅读,即兴评述,才艺展示。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考生请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伴奏光盘、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舞蹈类考生请自备练功服。我校只提供低音提琴及常用打击乐(定音鼓、小军鼓、排鼓、堂鼓),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管弦乐类、键盘类等专业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民乐类如需使用其他乐器伴奏,请自带伴奏员;我校在声乐考场提供钢琴一台,在民族拉弦乐考场提供扬琴(402型号)一台,以供伴奏使用;声乐、舞蹈考场提供音响设备,用于播放伴奏用的CD光盘或卡带,VCD、DVD恕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