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好的电影剧本,决不能以文字的表现为满足,必须符合电影形象化表现方法的要求,以有助于导演、演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于形象性的理解和塑造。
电影剧本和小说的区别在于:
(一)电影剧本和小说都具有在描写方法上的自由,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同的是,文字是小说的唯一表现手段,而创作电影剧本的时候,要符合电影是视觉艺术这一特点,它能给观众以明确,具体的人物形象和场景。例如,在小说《苦菜花》里,当母亲得知自己的儿子牺牲时;用了很长的篇幅来描写,刻划她内心的无比悲痛,而在电影文学剧本中,只用了“母亲用尽全身的力气在织布”的简单描写,当这个镜头出现在银幕上时,就会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二)小说的篇幅是没有限制的,而电影剧本的篇幅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样,就要求电影剧本的主题思想突出,人物集中,情节紧凑,对话精练。
(三)在小说中往往有一些说明性和叙述性的描写,而电影剧本却不需要。因为在银幕上很难把人物精神上的抽象东西,变成人物具体动作,表情和语言,让观众在电影上明确的看到。要使观众在电影上能够明确地看到人物的精神和思想感情活动的情况,电影剧本必须要对人物的精神和思想感情活动的情况做具体的描写,这对电影剧本来说是很重要的。
(四)小说是以个人阅读为主,可以略读,粗读,细读,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复查、对照。而电影在一般情况下是集中观看,这就要求在编写电影剧本时,从主题思想、人物关系,到剧情的发展都要交代清楚。另外,由于观众文化程度的不同,接受能力也不相同,电影剧本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特别是人物的对话要精练,富有哲理性,能波广大观众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