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止一次说过,文学艺术所关注的对象是社会,是人生,而社会和人生太复杂太奥妙,人们对它越是深入思考就越是对有些现象感到不可理解不可思议,感到有一种超出于人的主观能力之外的“神秘力量”的存在,感到它在冥冥之中对人生对世界对自然起着一种支配作用。这种“神秘力量”,通常人们称之为“上帝”、“造物主”、“大自然”、“无限”、“永恒”等等,中国古人称之为“天”,称之为“道”。总之它确实客观存在着,而人对它的面目又不能完全窥知,因而感到敬畏,产生一种类似宗教性的情感体验。把这种体验通过作品体现出来,即宗教性意蕴。
再如史铁生的小说《宿命》。作品写一个正春风得意、马上就要出国留学的青年人莫非,在马路上骑车突然轧在一只茄子上,摔倒后被汽车撞断了腰椎,从此以后被“种”在了病床上和轮椅里。汽车与人相撞,只是一秒钟的时间,正是这一秒钟颠覆了他的命运。那么,为什么他不能早一秒钟或者晚一秒钟摔倒从而躲开这万恶的一秒钟呢?于是他开始往回想,一步步地追根溯源。追来追去终于追到了——是因为一个学生在课堂上老是笑,而学生笑是因为他看见一只狗望着一进学校大门的大标语放了一个很响但是发闷的屁。——呜呼,莫非耿耿于怀多少年,苦苦追索颠覆了他命运的祸根,追到底原来是个狗屁。命运,命运,多么庄严多么神圣,然而却“栽”在非常荒诞非常偶然非常莫名其妙的“狗屁”上,能不让人感慨万千吗?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有这一声闷响?
不为什么。
上帝说世上要有这一声闷响,就有了这一声闷响,上帝看这是好的,事情就这样成了,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七日以后所有的日子。
《宿命》写出了对命运的偶然性、随机性、荒诞性的思索,对命运的神秘性、不可知性、不可思议性的思索。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宗教性意蕴。
顺便说一句,在史铁生的作品中,相当一部分都具有宗教性意蕴。由于作者不幸的生活遭际,使他对人生对命运对宇宙思考得格外深,格外远,于是他就与“上帝”照面了。“上帝”在他笔下,是个使用频率比较高的词。
不但作家、艺术家在深入思考时不期然遇到了“上帝”,就是以探讨物质世界为己任的自然科学家,当他们一步步逼近自然的奥秘时,也同样不期然遇到了“上帝”。例如20世纪的科学泰斗爱因斯坦就是一个宗教感很强的科学家。他说:“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以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筑在宗教感情上的。我的宗教感情就是对……那种秩序怀有一种崇敬和激赏的心情”。“那些我们认为在科学上有伟大创造成就的人,全都浸透着真正的宗教的信念。”可见,一旦穷究到人生、世界、宇宙的最深处,就会有一个“上帝”出现。在这一点上,科学与艺术是相通的。
我想,不用多加解释也会明白,我们所说的“宗教”、“上帝”等等,只是为了方便的借用,是加了引号的,并不等于有神论者所崇奉的人格化的上帝。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基督教的上帝是一种支配人间祸福的人格神,而科学家所说的“上帝”是指世界秩序或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