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是对某一政治、经济、文化、军队生活或历史事件做长篇纪录、报道的电影或录像节目。
纪录片直接拍摄真人真事,不容许虚构事件,它的基本手法是采访摄影,即在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用挑、等、抢的拍摄方法,纪录真实环境、真实时间里发生的真人真事。这里,真实性是纪录片的生命。正如匈牙利电影美学家贝拉?巴拉兹说的那样,在纪录片里“艺术不在于虚构,而在于发现。艺术家必须在经验世界的广阔天地中发掘出最有特征意义的、最有趣的、最可塑造的、最有表现力的东西,并且把自己的倾向性和思想意图异常鲜明地表现出来”。
苏联于1928年出版的 《西方的电影和我们的电影》一书中,卢那恰尔斯基回忆了列宁在1921年关于国际新闻片的口头指示。据卢氏说,列宁讲话内容是“广泛报道消息的新闻片……要有恰当形象,就是说,它应该是形象化的政论”。因此,列宁所说“形象化政论”仅指新闻片。后来,苏联纪录片理论家格黎格里耶夫等人把“形象化的政论”解释为列宁对纪录片的定义。此后,以讹传讹,在很长的时期内影响人们对纪录片的观念,并使纪录片选题、风格越来越刻板、僵化。